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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出借证券账户说“不”
作者:股掌柜证券咨询 2024-03-05
借用账户触红线,账户实名要遵守

证券账户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者设立的,用于准确记载投资者所持的证券种类、名称、数量及相应权益和变动情况的账册,是认定股东身份的重要凭证,具有证明股东身份的法律效力,同时也是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的先决条件。根据证券交易市场不同,我国证券账户分为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为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力度,规避市场违法违规风险,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金融市场环境,《证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进一步强化了账户实名制要求,扩大了禁止出借和借用账户的主体范围,将自然人纳入规制范围。

但由于部分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法律意识较弱,存在逐利、侥幸心理等原因,投资者出借和借用证券账户的现象仍旧不少。同时,一些禁止证券交易的人员,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违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触碰合规红线,通过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以规避监管、逃避制裁,此类违法违规行为也屡禁不止。

然而,如果将自己的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他人可能会利用你的证券账户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这不仅可能为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便利,而且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相应法律责任还将由本人承担,对于违反《证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出借人和借用人最高可处以五十万元罚款。除此之外,对于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当事人,还可能采取注销账户、限制使用、一定时期内限制新开账户、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等措施。

出借证券账户给他人从事证券交易,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还可能卷入民事纠纷,蒙受财产损失。广大证券投资者应当按照实名制要求开立证券账户,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妥善保管账户密码等关键信息,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切勿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同时也不向他人借用账户,争做遵纪守法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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