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具有严重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严重损害群众的利益,影响社会稳定。为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让我们一起学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就涉嫌非法集资: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不仅侵害公众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而且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非法集资涉及的主要是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刑法》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19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25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承担。
因此,对于广大投资者而言,要增强自身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一方面要加强对基金、证券交易等相关金融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金融素养和投资技巧,选择正确合法的金融机构,树立理性的投资理念;另一方面要增加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认真学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提高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识别和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