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包括强制退市和主动退市两大类。接下来,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强制退市新规。
一是交易类强制退市。例如连续在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主板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创业板、科创板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3亿元。
二是财务类强制退市。例如上市公司年报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三者中有负值的,且主板扣除后营收低于3亿元,创业板、科创板低于1亿元,第一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二年不满足的。
三是规范类强制退市。例如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录的、无法及时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年报的、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达一定金额等,以上情况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
四是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例如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达到重大违法标准的。
围绕以上退市新规,投资者应秉持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的理念,远离投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