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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投资者相关权益
作者:股掌柜证券咨询 2025-02-28
中小投资者(或称中小股东)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后,无论其持股数量多少,都属于上市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对于投资者而言,知晓其享有的权利范围,是积极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那么,投资者相关权益有哪些呢? 一、知情权 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从实质上看,该种权利主要包括公司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其他与股东利益存在密切关系的公司情况。从形式上看,主要表现为公司股东查阅一系列文档,包括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等,以及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公开披露定期报

中小投资者(或称“中小股东”)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后,无论其持股数量多少,都属于上市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对于投资者而言,知晓其享有的权利范围,是积极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那么,投资者相关权益有哪些呢?

一、知情权
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从实质上看,该种权利主要包括公司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其他与股东利益存在密切关系的公司情况。从形式上看,主要表现为公司股东查阅一系列文档,包括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等,以及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公开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

二、质询权
是指股东有权就公司的经营情况向公司经营者提出质询。与公司信息披露和股东查阅权相比,股东质询权具有其独特的价值,信息披露渠道提供的信息难以满足股东的个性化信息需求,许多股东欠缺足够的理解与分析能力,尤其当查阅对象中存在错误、迷惑之处时,尚需其他渠道弥补不足。

三、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权
广义而言,股东重大事项决策权是个复合的概念,包括了查阅权、质询权、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等一系列的权利。狭义而言,重大决策权主要是指表决权,通过表决权,股东可以参与公司人事、管理、经营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四、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
是指法定情况下,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含上市公司)都规定了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

五、临时提案权
是指股东向股东会提出议题或议案的权利。但并非所有股东都可以行使临时提案权。根据《公司法》,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六、资产收益权
获得收益是中小股东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成为该公司股东的重要目的。中小股东实现资产收益权的方式有三种:一是通过公司分配股利;二是通过二级市场买卖赚取差价;三是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七、选择管理者权利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法》等法规规定,中小股东有权参与上市公司股东会,并对董事或监事的任命事项进行表决,由此选举出其信任且能够代表其利益的公司董事或监事。值得注意的是,其中董事包含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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